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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启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规人员管理

2021-01-19 10:27:53

第一章  管理结构及职责权限

第一节 管理结构

一、公司设立合规部。公司总经理、合规部负责人对公司的合规运营负责,合规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检查。合规负责人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第二节 合规负责人任免条件及程序

一、任职条件

1、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规章制度。

2、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诚实守信,熟悉证券业务,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从事证券工作10年以上,并且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或者从事证券工作5年以上,并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业自律组织任职5年以上;

(二)最近3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相关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

二、任免程序

1、公司董事会作出聘任合规负责人的会议决议;

2、公司合规部以及人事部对拟聘的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3、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包括:

(一)任职、免职决定文件;

(二)相关会议决议;

(三)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

(四)相关人员签署的诚信经营承诺书;

(五)高管人员职责范围的说明。

4、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即可任职。

第三节 合规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

一、全面把控合规部各项工作开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督导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三、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新业务及重要业务活动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合规意见。

四、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五、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部门、提供合规建议及咨询,并对其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六、处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质询与调查,督促整改并按规定进行报告。

七、与监管机构进行日常联系沟通;对监管机构要求材料及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履行向监管机构报告的义务。

八、协助人事部组织合规培训,培育合规文化。

九、监管机构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合规管理职责。

十、公司为合规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规模、组织结构等情况,设立合规部门或指定有关部门协助合规负责人工作,并为合规部门配备足够的、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规管理人员。

十一、合规部门对合规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负责人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承担的其它职责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

第四节 合规负责人工作权利

一、有权参加或列席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二、对于调查所发现的任何异常情况和违规行为,向总经理报告与陈述的权利;

三、享有与公司任何员工进行沟通,并获取便于其履行职责所需的任何记录或档案材料的自主权。

第五节 合规专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合规专员要求

(一)、合规专员对公司进行日常工作中的违规及重大事项进行监控,协助合规负责人工作。

(二)、合规管理应包含自查自检与合规检查。

(三)、合规部应对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情况、公司经营管理以及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合规检查。

二、合规专员工作职责主要是对以下事项的检查:

(一)、合规部、行政部、市场部、客服部以及公司其它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或违规行为。

(二)、监管机构或内部监管部门发现的合规风险。

(三)、员工举报以及客户投诉。

(四)、近期监管机构的监管热点。

(五)、公司或行业内其它公司发生的合规案件。

(六)、公司认为需要关注的其它合规事项。